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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协机关作风建设、请销假制度

【时间:2019-02-18】 【来源:庆云县政协网 】

政协机关作风建设、请销假制度

 

一、上班时间遵守县委、县政府有关通知要求。没有外勤的人员,必须在岗工作,严禁窜岗

二、严禁工作时间安排和参加娱乐活动,上网聊天、炒股票、玩游戏看电影或从事其他与公务无关的活动。

三、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。

四、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需提前1个工作日向相关领导请示。各驻会主席按照县委有关请销假制度执行;各委室负责人外出,必须向秘书长报告一般干部职工请假,1天以内由本人口头或书面请假,说明事由,待办公室副主任审批后方可离开1天及以上由本人提前递交书面请假条说明事由和请假时限,经秘书长审批签字后,交办公室备案。若秘书长外出,由秘书长委托的副主任审批请假者假满后需及时向审批领导销假,如遇特殊情况未及时履行请假手续或超假的,必须经秘书长同意方可补假补办请假手续并存档

五、机关人员旷工或无正当理由不上班连续超过15天,或一年内累计超出30天的按照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、《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》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辞退。

六、严守工作纪律,讲究职业道德,团结同志,互相帮助,分工协作,各尽其责,保证政令畅通。严守政治纪律,不发表、传播有损党和政府形象或影响国家政策落实的言论。在任何场合自觉维护本单位形象。不参加任何邪教组织、不参与赌博等不健康活动。

七、坚决抵制“四风”,改进工作作风。严禁工作推诿扯皮、办事拖拉、效能低下、态度粗暴蛮横、故意刁难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行为。

八、厉行勤俭节约,各委室之间严禁互相请吃、吃请或安排和参加可能出现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;使用单位水、电、笔墨、纸张、办公用品提倡节俭,反对铺张浪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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