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
庆云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
政 协 提 案
2015年1月22日 第 号
提 案 人 |
刘金星 |
工作单位 或通讯地址 |
县医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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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 由 |
关于增加交通违章电子拍照的提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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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 案 内 容 |
现在,家家户户几乎都有了汽车或者电动车,在方便百姓出行的同时,车辆违章行驶也司空见惯,有的路口设有电子拍照,这样对约束司机的驾驶行为起了重要作用,明显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。但是大多数路口还没有电子拍照,有的司机发现没有电子拍照就违章行驶,甚至敢闯红灯,这样给交通安全增加了许多隐患。因此,建议增加交通违章电子拍照的安装。 建议如下: 一、城区内主要路口均安装电子拍照装置; 二、各乡镇主要路口和村口安装电子拍照装置; 三、定期通过电视、电台、微信公布违章信息,给各位司机提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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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查意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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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分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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