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几年来,未成年人犯罪呈递增趋势,且大多数是辍学的未成年人,令人心痛。究其原因,辍学的未成年人缺乏家庭、学校和社会的共同监管,常出没于KTV、网吧、酒店、宾馆等场所,接触各色人群,自身又缺乏判断力和法律意识,极易误入歧途。因此,建议家庭、学校和社会要担负起应尽的义务和责任。
建议:
一、家庭要负起重要监管责任。 (一)作为家长,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,要从学龄时期就开始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;要好好读书学习,要懂法守法,做个积极向上健康的好孩子;更要在孩子处于厌学状态时,做好疏导工作,帮助他们树立自信心,平缓度过厌学期。 (二)对于已经辍学的未成年人,家长更应该帮助他们正确面对生活和工作的现实情况,告诫他们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触犯法律和道德的底线,要避免与不良嗜好人员为伍,要通过脚踏实地和吃苦耐劳,有尊严的生活和工作。 (三)尤其是留守家庭的孩子,父母不能第一时间了解孩子的学习和心理状况,这个时候未成年人身边的爷爷奶奶就得担起必要义务和责任,不能一味的娇惯溺爱孩子,教育好未成年人,家庭人员的教育至关重要。
二、学校要负起重要劝导责任。 学校是未成年人步入社会前的重要教育地,因此,不但要发挥学校教书育人的责任,还要承担起帮助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的重要责任。在正常的教学过程中,学校应该不定期举办预防未成年犯罪的公益讲座和专家课堂,平时就给未成年人树立遵纪守法的意识;在学生出现厌学时,老师甚至比家长更早感受到学生的心理变化,因此,老师要尽快疏导学生的心理状态和厌学情绪;对于已经出现辍学状态的学生,学校应尽力挽留,对于无法挽留的,请老师帮助学生做好各方面心理疏导和思想教育,以防未成年人辍学之后误入歧途。
三、社会重要部门如村庄、社区、司法、公安等部门要起到重要监管责任。 (一)作为村庄、社区,这是掌握和了解辍学未成年人的直接场所,因此,村庄和社区应在第一时间掌握、统计所辖区域的辍学未成年人情况,做好档案,定期整理,及时关注他们的生活和就业状况,给与必要的关心和帮助。如发现有不良嗜好,及时制止和引导。 (二)作为司法部门,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。利用节假日,周末,禁毒日等时间,采用电视、网络、报纸、微信公众号、微博、宣传册等进行广泛宣传,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普法宣传力度,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,加强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敬畏之心。 (三)作为公安部门,直接接触未成年人犯罪,能更近距离和全面了解未成年人的心理状态和情绪变化。 1、公安部门应设置心理疏导科室,帮助未成年人犯罪人员正确认识自身错误,积极改造,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做一个知法守法遵法的好少年。 2、公安部门应加大对网吧、KTV、酒店、游戏厅等场所的监督检查,做好以上场所的登记和监管,严禁未成年人出入。对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加大处罚力度。